慈善及非牟利組織

慈善及非牟利組織在香港的發展及小區建設的參與是一個香港社會的獨特元素。

由非政府組織經營及管理的本地學校及幼兒園比政府直接營運的多。然而,大部分這類的學校及幼兒園由政府津貼。因此,學校贊助商及管理層須遵從政府制定的管理規條及守則。它們需要有經驗的律師的顧問及支持,尤其在教育條例下學校管理的實施方面。

很多提供社會福利服務的香港機構亦是由慈善及非政府組織所經營及管理。它們亦受到政府大力的資助,所以亦同樣須要遵從政府的守則。由于政府近年推行了整筆資助政策,非政府組織在處理資金及服務方面得到更大的彈性。因此,它們應該負上更大的責任。它們對專業法律顧問的需要亦相應地增加。

透過多年來在教會、慈善團體及非牟利組織的義務性質的服務,胡百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團獲得經驗及準備充足,以服務在這個範圍內客戶。我們充分明白及欣賞這些機構經營的環境及管理方式。而我們提供給它們的顧問及服務會爲它們給予社會的服務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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